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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14196070508)


    答: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苏劳社劳薪[2006]15号文规定:“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包括在病假工资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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