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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陈震宁厅长在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会议上要求:围绕“三个着力”研究问题开展工作


    4月10日至11日,省劳动保障厅在南京召开全省劳动保障争议处理工作会议。陈震宁厅长到会作重要讲话,强调要着力查找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有待于进一步解放思想的新空间,着力树立公正仲裁服务发展大局的新理念,着力探索促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全面发展的新举措,努力开创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江苏”做出新的贡献。周英副厅长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陈震宁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去年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对全面贯彻执行好《劳动争议仲裁法》,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争议仲裁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这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的有利机遇,以贯彻实施新法为主线,以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为载体,以提升工作效率效能为着力点,以提高劳动争议仲裁信息化水平为手段,全面加强调解仲裁工作,确保结案率达到90%以上。要全面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按照“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同时着力抓好群体劳动争议处理,健全多元化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会同工会、企业家联合会等方面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调节矛盾、促进和谐的基本职能,推动劳动关系全面、动态、可持续地处于稳定和谐状态。

    周英副厅长全面总结了去年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充分肯定了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把握大局、抓住重点,制度创新、突破难点,加强指导、注重调研,加强指导、注重调研等四个方面的经验做法,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正确把握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面临的总体形势,重视把握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新时期劳动争议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及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效能问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谐仲裁的理念和公正与效率的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断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质量和效率。

    会上还组织观摩了江宁区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和信息化建设现场。各市劳动保障局分管局长、劳动仲裁处(科)长参加了会议。


   稿件来源:厅办公室 摄影: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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