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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江苏省劳动保障厅
  • 文    号:苏劳协办[2007]31号
  • 颁布日期:2007-09-29
  • 生效日期:2007-09-29
  • 失效日期:
  • 索 引 号:SJ014-D0100-2007-021
关于同意淮安市淮阴区农干校增设农资营销员等培训专业的函
  

淮安市淮阴区农干校:

    你校《关于申请增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业工种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增设农资营销员、农产品推销员、沼气工、建筑装潢工、农机驾驶员、普通车工、数控车床操作工、电动缝纫工专业。请你们严格按照培训券制度的要求,做好新增培训专业的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制定和教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为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综合素质而努力。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村劳动力 培训 函

抄送:淮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林厅科教处  淮安市淮阴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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