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位置:江苏劳动保障网->就业再就业->政策法规->就业再就业

  • 发文单位:江苏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 文    号:苏劳协办[2006]51号 苏财农[2006]274号
  • 颁布日期:2006-12-29
  • 生效日期:2006-12-29
  • 失效日期:
  • 索 引 号:SJ014-D0100-2006-042
关于下达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妇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百万农民大培训”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决定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妇女劳动力的转移培训补助。上述资金通过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户直接拨付各市财政支农专户。资金采取兑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的方式核拨。各市接此通知后,由市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财政、妇联商定,指派专人到省领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并按照要求尽快将培训券和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到承担培训任务的县(市、区),不得截留。

    二、此次增补下达各地的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省里按照培训转移农村妇女劳动力200元/人的标准核拨培训补助资金,各县(市、区)可根据农村妇女劳动力选择参加不同工种的中标培训价格和培训补助资金额度确定具体发放补助标准。重点向技术含量高、就业前景好、市场急需的工种倾斜,对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许可的,加大补助力度,鼓励和引导农村妇女参加高技能培训。对农村妇女劳动力参加培训项目不足200元的,按照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补助。培训券核拨由各县(市、区)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财政部门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券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劳协办[2006]22号)执行。

    三、此次下达的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纳入2006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目标考核。培训任务暂由江苏省巾帼示范培训基地承担。以后,巾帼示范培训基地必须按照全省统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获得江苏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后方可承担培训任务。

    四、各级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劳协办[2006] 23号)文件要求,会同财政、妇联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培训备案制度、培训质量考评制度、公示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巾帼培训示范基地的项目监管,共同做好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前技能培训工作。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巾帼培训示范基地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除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外,培训机构开展非省级认定专业的培训,不得享受培训券资金补助,以确保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

附件: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及培训补助资金分配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村劳动力 转移培训 经费 通知

抄报: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

  

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任务(人)

培训券补助资金

(万元)

省本级

250

5

徐州市

1875

37.5

 

250

5

 

250

5

铜山县

250

5

睢宁县

250

5

邳州市

250

5

新沂市

375

7.5

贾汪区

250

5

连云港市

1500

30

市本级

250

5

新浦区

250

5

东海县

250

5

赣榆县

250

5

灌云县

250

5

灌南县

250

5

淮安市

1750

35

市本级

250

5

楚州区

250

5

淮阴区

250

5

金湖县

250

5

盱眙县

250

5

涟水县

250

5

洪泽县

250

5

盐城市

1875

37.5

市本级

250

5

亭湖区

250

5

建湖县

250

5

东台市

375

7.5

射阳县

250

5

滨海县

250

5

阜宁县

250

5

宿迁市

1250

25

市本级

500

10

沭阳县

500

10

泗洪县

250

5

  

农村妇女劳动力培训任务(人)

培训券补助资金

(万元)

南通市

1000

20

市本级

250

5

如皋市

250

5

通州市

250

5

启东市

250

5

扬州市

750

15

仪征市

250

5

宝应县

250

5

江都市

250

5

泰州市

750

15

市本级

250

5

姜堰市

250

5

兴化市

250

5

南京市

1250

25

雨花区

250

5

栖霞区

250

5

鼓楼区

250

5

玄武区

250

5

溧水县

250

5

无锡市

500

10

市本级

250

5

惠山区

250

5

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