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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单位:江苏省劳动保障厅
  • 文    号:苏劳社就管函[2007]20号
  • 颁布日期:2007-08-10
  • 生效日期:2007-08-10
  • 失效日期:
  • 索 引 号:
关于举办“2007年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新成长劳动力全省联动大型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6]266号)精神,认真开展好“全国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夏季联合招聘周活动”和“全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高校毕业生网上就业服务月”等活动,经研究,定于2007年8月31日在全省启动“2007年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新成长劳动力全省联动大型招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起步,我们共同努力。”

    二、活动时间

    2007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

    三、活动地点

    活动主会场设在省人力资源市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开展,将此次活动作为毕业生就业援助帮扶的重要举措,作为今年我省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要将宣传《劳动合同法》与招聘活动相结合,将新闻宣传、岗位采集、现场招聘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落实到位,及时通过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形象。

    (二)开展重点帮扶,丰富服务内涵。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零就业家庭”中已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利用各级劳动保障就业服务平台,积极采集有针对性的就业岗位,特别要加大公益性岗位采集力度,组织开展专门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自主创业帮扶等服务,将政策援助与服务援助紧密结合;利用公共职业介绍网络平台,大力开展毕业生网上求职服务,开设毕业生服务专区,提供信息准确有效,实现信息资源全方位的共享。

    (三)采集活动亮点,认真总结上报。各地要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总结,抓拍特色场景,于9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配图片)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上报省职业介绍中心。

    联系人:郭文   赵慧兰

    电 话:025-83313840、83312847  传 真:025-83313840

    邮  箱:zhaohl@js.lss.gov.cn

    附: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00七年八月十日

    附:

活 动 情 况 统 计 表

    填报单位:                          

活 动 情 况

数 量

1、举办活动场次(主分会场)

 

2、进场求职人数

 

  其中:特困高校毕业生人数

 

3、参加招聘单位数

 

 

 

4、提供就业岗位数

 

 

  其中:技能岗位数

 

     管理岗位数

 

 本科学历以上需求岗位数 

 

5、达成就业意向人数

 

    说明:本表于2007年9月5日前上报省职业介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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