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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督查汇报会在南京召开


    10月10日,省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南京召开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督查汇报会,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工作,听取各地培训券发放使用情况汇报,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任务。省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劳动保障厅厅长陈震宁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农村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劳动保障厅助理巡视员、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主任李富生主持会议。

    陈震宁厅长指出,进入“十一五”以来,省委、省政府更加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若干重要政策,有力地推动和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培训工作。全省各地各部门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培训券发放和使用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总结各地的基本做法,有这样四点值得肯定:一是党政组织重视;二是注重宣传发动;三是发放形式多样;四是管理制度健全。据统计,截止9月末,全省已经发放培训券35.03万张,占省下拨数量的53.1%,有近10万农村劳动力持培训券参加培训,向培训机构审核兑现1.91万张。预计1—9月全省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7.1万人,其中异地输出28.9万人,就地转移18.2万人;苏北五市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9.6万人,苏南新增吸纳苏北劳动力17.9万人,对口挂钩交流8万人;培训农村劳动力49.2万人次,其中转移前实施技能培训和职业鉴定23万人。到9月末,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593.35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量的59.92%,比上年末提高1.82个百分点。

    陈震宁厅长强调,为适应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由数量为重、急剧扩张向注重质量、平稳增长转变的新形势,满足统筹城乡就业、健全社保体系、维护合法权益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劳动保障工作整体水平,省厅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五个充分”的工作部署,其中多数工作事项都与农民的就业及培训关系密切,涉及到农民的就业环境,就业机会,就业能力三大关键问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500万农民转移工程和百万农民教育培训工程,认真落实“五个充分”具体要求,坚持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创新培训机制,改善就业环境,着力推动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优化升级,实现由数量扩张向量质并重,规模就业向素质就业的根本转变。

    根据今年以来工作,围绕当前形势任务,就做好下一阶段各项工作,陈震宁厅长提出了四点明确具体的要求。

    第一,要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工作。今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新一轮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启始之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500万农民转移工程和百万农民培训工程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思路,坚持外输内转并举、数量质量并重,促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在“十五”基础上再取得新的进展。一是统筹城乡就业,优化内转外输环境。加快推进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进程,打破城乡分割和部门分割,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服务。二是重抓技能培训,提升内转外输质量。各地要坚持把技能培训作为“重中之重”,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健全体系,逐步构建就业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培训就业一体化运作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对口协作,拓宽内转外输渠道。要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积极引导用人单位、中介组织、培训机构、劳务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对口劳务协作。

    第二,要坚持数量、质量、效果并重,大力促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充分培训。当前,农村劳动力数量上供大于求和质量上供不应求并存的现象已成为制约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突出矛盾。必须采取更加直接、更加优惠、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扩大培训数量,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促进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和经济薄弱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充分培训。一是坚持并逐步完善多元投入、直接到人的培训券制度。培训券制度是我省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务实创新举措,只要按照当初的工作意图认真做好,就一定会受到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视和广大受益农民的欢迎。当务之急是要稳定和强化现行政策,在具体落实上狠下功夫,做到宣传上“人人皆知”,发放上“严谨有序”,兑付上“按时足额”。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工作,上半年已培训农村劳动力的补贴问题,由各地按照省统一标准,从市县安排的配套资金中予以安排解决。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券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帐,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培训券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农民身上,使培训券制度真正成为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类培训机构“三满意”的实事工程。二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开放灵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网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思路,积极整合城乡培训资源,优化城乡培训布局,逐步把重心下移到乡镇,充分利用乡镇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成人教育中心校、农村广播电视学校等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和师资力量,发挥他们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市场的优势,开展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扶持各类涉农组织、劳务企业和能人大户兴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构和基地,积极鼓励就业培训机构和职业中介组织联手开展培训就业一体化的相关业务。继续扶持建设一批省级示范培训基地,带动周边培训机构共同开展品牌培训。深化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改革,扩大面向农村招生规模,积极争取有关各方的理解支持,落实助学奖学扶持政策,实行学历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支持农村“两后生”接受正规职业技能教育。三是大力发展专业对路、市场急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工作方针,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针对农村不同群体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及时调整、合理设置培训专业,更新培训课程,提供特色培训服务。当前要重点扶持机械电子、缝纫服装、餐饮服务、电气电焊、建筑安装等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对初、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农村青年,开展“两后双百”培训,培训内容以精密机床、电脑操作、电气电焊等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种和就业准入工种为主,帮助他们在技术要求高、经济收入高的行业实现就业;对年龄较大、文化较低、有家庭负担的农村中年妇女,组织开展纺织缝纫、餐饮服务、家庭手工业等相应工种的培训,力促她们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适应苏北地区县(市、区)工业园和开发区用工需求大量增加的趋势,组织难以外出的农民和贫困农户农民参加园区培训,在本地实现转移就业;对回乡农民工开展返乡创业培训,培训内容以介绍经营管理知识和国家优惠扶持政策为主,强化他们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热情,促其尽可能多地实现成功创业;对已经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通过提供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引导他们自主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增强其向高技能、高收入行业和岗位转移的能力。通过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个性化培训,努力实现充分培训和充分转移的双重目标。

    第三,要坚持外输、内转、创业并举,积极促进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以农村“两后生”、退伍复员军人以及大龄劳动力为主体的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点群体。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人而异的策略方针,坚持外输、内转、创业三策并举,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扩展就业空间,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充分转移。一是着力提升劳务输出质量。针对劳动力市场供求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普遍性问题,农村劳务输出必须在增加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质量,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向高收入地区、行业和岗位转移。要依托各地优势产业、传统行业和人文环境等资源,大力培育劳务品牌,树立一批劳务输出示范县和省级培训基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有组织、成建制劳务输出,抢抓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机遇,积极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竞投标,不断扩大我省在建筑、城建工程市场上的份额,扩大省外劳务输出规模。继续狠抓苏南苏北双向对接,在推进劳动力北输南接的同时,开展教育培训、权益维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协作和交流,扩大“校校挂钩、校企合作”规模,建立更加紧密的南北劳务协作关系,实现苏北劳动力向苏南地区的规模输出和稳定就业。二是加快推进就地转移就业。随着农村劳务输出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和农村工业化进程带来的就地转移速度的加快,现在各地可输出的农村劳动力逐步减少,我们既要在继续推进输出上再下功夫,又要在就地转移上大做文章。特别是苏中、苏北地区,要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扩大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容量。要通过招商引资、南北合作,鼓励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就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要大力宣传、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农民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农民创业贷款担保机构,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苏南地区要适应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趋势,积极引导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苏北地区转移。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规划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把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也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给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三是大力扶持引导返乡创业。今年上半年,全省返乡创业人数达到1.73万人,创办各类企业5399个,投资金额60.1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人数增加200人,企业增加274家,投资增加6亿元。对此,我们要因势利导,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外出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有返乡创业愿望的人员,要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加强技能、法律、管理等知识培训,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增强他们的创业信心,提高他们的创业本领,鼓励他们大胆创业、艰苦创业、成功创业。要通过兴办工业集中区、商业服务一条街等形式,引导农民返乡创业合理集聚、形成规模。树立一批返乡创业的典型,加强宣传和推广,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为振兴地方经济、加快农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开辟新的空间。

    第四,要坚持服务、管理、保障、维权并进,着力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环境。近年来,我省在统筹城乡就业,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形成了城乡劳动者凭技能自由择业的平等就业机制。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把握服务、管理、保障、维权四个关键环节,积极为广大农民进城就业和跨地区流动营造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一是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就业服务。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市场,是劳动保障部门工作理念的创新、工作领域的拓展和工作链条的延伸。要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和职技校毕业生以及农村适龄富余劳动力等城乡全体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逐步做到“六个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行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垂直管理,探索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建设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切实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南北劳动力对口交流网和“镇镇通”工程信息网建设,实现在金保工程平台上的“三网互通”。二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进一步清理并彻底取消针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和跨地区流动的限制性政策、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全面开放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认真落实针对进城农民的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为他们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信息和政策咨询等基本服务。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在继续做好“城镇登记失业率”统计的同时,逐步把失地无业农民、农村“两后生”、农村退伍军人、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和其他农村新成长劳动力以及外来劳动力纳入就业和失业登记范围,发放全省统一的《就业登记证》,进行相应的就业或失业专项登记。三是积极探索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制度安排。要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逐步完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要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积极探索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问题。各地要深入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积极组织实施“平安计划”,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当前重点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要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较低的实际情况,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雇主缴费为主”的思路,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的办法,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加大病、住院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积极性,确保农民工的最基本医疗需求。同时,要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尤其要注重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和待遇的顺畅转移接续,确保农民工在流动就业过程中社会保障权益不受侵害。四是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岁末年初是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高发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未雨绸缪,提前介入,以清理拖欠克扣工资为重点,切实维护广大进城务工农民的各项劳动保障权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进城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专项执法大检查,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报酬发放、社会保险扩面、劳动安全保护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用人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坚决杜绝发生新的拖欠。认真清理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和中介行为,坚决取缔“黑中介”,努力营造一个平等竞争、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环境,让广大进城农民放心求职、安心择业。要加快构建维权长效机制,提请省政府及早出台《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认真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认真负责地解决最低工资标准偏低、最低工资标准不落实、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由压低农民工薪酬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督促各类企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切实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陈震宁厅长最后强调,随着我省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训的规模仍将持续扩大。这既为劳动保障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履行劳务输出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认真做好上下沟通和左右协调工作,形成共同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继续在更大范围内和更高层次上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农利农政策,宣传农村劳动力转移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营造更好地舆论环境。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细化实化考核目标,逐项对照年度目标和考核标准,兑现奖惩,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稿件来源: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摄影:省厅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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