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6~7条的规定,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 具备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 无犯罪记录; (4) 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 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要申请并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