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业处(科)
对申办机构提供的审批项目
项目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办事依据
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办事流程
申办机构申报-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审核评估-核准发证
办事时限
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应予以批准;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省劳动保障厅受理部门、地点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312室)
联系方式
025-83276046
资料(表单)下载列单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表